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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光速是299,792,458 m/s而不是其他數字?

因為這是人類定義出來的數字,不是大自然自己挑的。

 

1983 年,科學家決定用光速來定義「1 公尺」:

1 公尺就是光在真空中走 1/299,792,458 秒 的距離。這樣一來,光速就自動「被定義」成這個數字。

        

1 秒的定義也很精準:

是銫原子震動 9,192,631,770 次的時間。這早在 1967 年就定好了。

 

那為什麼選這個特定的數字?

因為 1970 年代用雷射測出來的光速是 299,792,456.2 ± 1.1 公尺/秒,所以後來國際上決定選一個非常接近的數值 299,792,458,並把它定為光速的「精確值」,作為單位制度的一部分。

 

結論:

光速這個數字不是自然界自己「長這樣」,而是我們為了方便定義長度單位,把它固定下來的。